简要案情
郑先生向A公司供货,A公司累计欠几十万元的货款,要了几年没给,期间A公司三名股东以个人名义共同向郑先生打了一张条子(笔者没有见到条子)。
问题 郑先生能否起诉A公司,同时让三个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协商时的双方意思表示并结合条子的内容,情况不同,结论真的不同。
第一种情况:郑先生只能起诉三名股东 如果三名股东与郑先生协商时表示,公司确实没钱了,找公司要也没用,要不,钱以后不要找公司要了,由我们三个人还吧。于是以上述协商意思书面立了个字据,郑先生也表示同意,此种情形下,根据法律规定,认定为债务转移,郑先生只能起诉三名股东了。 第二种情况:郑先生可以起诉三名股东,但郑先生只能在起诉了A公司并申请强制执行仍要不到钱的情况下才能起诉 如果三名股东与郑先生协商时说,公司现在确实没有钱,要不这样,如果在某月某日前,公司因经营情况还是不能偿还你的欠款,由我们三个股东连带共同保证来偿还欠款,我们三人以面形式共同给你打个条子并签名。在此种情况下,条子被认定为保证,而且是一般保证,郑先生就不能直接起诉三名股东,必须先起诉公司,而且要经过强制执行之后才可以起诉三名股东。 另外,如股东变更了,这里还有保证期间以及诉讼时效风险(此点说起来又有点话长)。
第三种情况:可以同时起诉A公司和三名股东,而且三名股东对欠款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郑先生和三名股东说,你们公司没钱,也只能给你们再宽限些时间了,你们三个股东也想想办法,欠款也快超过时效了,不行你们以个人名义共同给我打个条子,以个人名义与公司共同承担偿还欠款,但你们三个对共同偿还欠款要互负连带责任。 如果这样协商并立下书面凭据,被认定为债务加入,就可以同时起诉公司和三名股东,而且可以要求三名股东互负连带责任。
由此可见,口头协商的时候,以上内容可能感觉差别不大,但是从法律角度一较真,打这个条子还真不容易。
张应国律师 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2009年开始从事律师执业,现为陕西丰东(合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联系电话:1582972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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