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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东资讯】丰东律所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体学习(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1-04-01   分享到:


 

为传达2021年3月30日未央区司法局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党组织负责人关于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培训学习内容和主要会议精神,2021年3月31日下午,陕西丰东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进行了集体学习,学习的内容主要涉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史系列讲话重要精神,警示案例教育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学习先进典型案例,加强律师职业道德修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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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辉主任要求全体律师:

一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的政治自觉进一步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始终掌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历史主动进一步深化对党的性质宗旨的认识,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本色进一步总结党的历史经验,不断提高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发扬革命精神,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昂扬精神进一步增强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要联系实际抓好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

二是要加强警示案例教育严禁律师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严禁违反规定承揽业务、违反收费规定私自收取费用不开发票或开部分发票严禁律师以误导、利诱、威胁或者作虚假承诺等方式以支付介绍费、给予回扣、许诺提供利益等方式以对本人及所在律所进行不真实、不适当宣传或者诋毁其他律师、律所声誉等方式在律师事务所住所以外设立办公室、接待室接受司法人员介绍案源等不正当方式承揽案源。

三是严禁律师向利用承办案件司法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时机,以向其馈赠礼品、金钱、有价证券等方式行贿以装修住宅、报销个人费用、资助旅游娱乐等方式行贿以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住房或者其他物品等方式行贿以影响案件办理结果为目的,直接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等方式向司法人员行贿

四是严禁律师采取煽动、教唆和阻止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司法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静坐、举牌、打横幅、喊口号、声援、围观等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手段,聚众滋事,制造影响,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严禁律师对本人或者其他律师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歪曲、有误导性的宣传和评论,恶意炒作案件;严禁以串联组团、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者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攻击、诋毁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严禁无正当理由,拒不按照人民法院通知出庭参与诉讼,或者违反法庭规则,擅自退庭的;严禁聚众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否定国家认定的邪教组织的性质,或者有其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严禁发表、散布否定宪法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原则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利用网络、媒体挑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发起、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或者支持、参与、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以歪曲事实真相、明显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方式,发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或者发表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

付辉主任提倡全体律师加强以下七个方面的职业道德修养:

一是坚持诚信原则,切忌虚假承诺律师在接受委托时,不仅要进行法律审查,更要履行告知义务。律师在对案件进行全面了解和分析后,应对案件争议的要点、胜诉可能性、诉讼风险等告知委托人,如实解答委托人的疑问。要明确向委托人说清楚风险程度及败诉的可能性。如果自己对委托事项确实没有把握,可以及时介绍给其他专业律师办理,不可虚假承诺,不能承诺包赢官司,不能吹嘘自己的关系等。

二是不为金钱所动,塑造良好形象律师律师在与委托人的关系上,特别要注意,不能私自收费、额外收费,不能拿无关的票据找委托人报销,不能以拉关系为借口向委托人要钱做一个讲道德、守纪律、诚实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律师。

三是办案不拖拉,赶早不赶晚律师接受委托后,一是要抓紧制定办案计划,将工作按时间顺序进行安排并作出计划和实施步骤。工作中要注意进度,按照计划办案,避免工作遗漏;二是尽早投入工作,以免贻误战机;三是及时撰写和整理代理词等诉讼文书。

四是对疑难案件,要及时求教越是疑难案件,律师执业风险就越大。律师要利用律所的案件分析讨论制度,对把握不准的难题及时提出,虚心求教,集思广益,发挥集体的智慧,以便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寻找出较好的解决方法和途径。

五是及时主动与委托人沟通律师要尊重委托人的知情权,应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委托人沟通。这样做可使委托人感到受尊重,使其更加理解律师,双方配合默契,形成信关系。

六是按规范标准为委托人服务全国律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是律师工作的指导细则。只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去办理案件,完全可以避免和减少律师执业中产生的过错和失误。律师在代理服务中,要信守诺言,不擅自撕毁、中止合同和解除委托,不滥用委托人授予的权利,不超出委托范围从事活动。

七是不为迎合委托人意愿而违反纪律律师要善于拒绝委托人的不正当要求,不能在明知的情况下,为委托人非法的、不道德的或有欺诈性的要求或行为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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