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东律师事务所办理破产案件小结
发布时间:202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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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陕西丰东律师事务所付辉主任团队代理陕西某某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认为《审计报告》显示该公司账面资产总额7094375.09元,负责总额25520984.24元,所有者权益-18426609.15元,已经资不抵债,符合法定破产清算条件。2019年10月9日,法院下发了受理裁定,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01
破产受理条件:资不抵债
《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通过破产清理债务。
02
破产申请主体:债务人或债权人
《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03
申请破产资料清单
1 | 破产申请书 |
2 | 委托手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函、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复印件) |
3 | 股东会决议 |
4 | 上级单位的破产清算工作方案的批复 |
5 | 公司的审计报告 |
6 | 公司债务表(附判决书) |
7 | 公司债权表(附判决书) |
8 | 职工安置说明 |
9 | 维稳预案 |
10 | 自愿预交破产费用的承诺 |
11 | 公司内档 |
12 | 股权构成及比例情况说明 |
04
破产申请的流程
第一、提交破产申请书、委托手续及证据材料;
第二、受理审查,期间根据具体情况补充证据材料;
第三、摇号选定破产管理人;
第四、通知破产管理人提报管理人员名单;
第五、核发《指定**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决定》;
第六、核发《**公司破产申请受理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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