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法律业务

本所推行 “打赢官司再收费“”的律师全风险代理服务模式,免除了客户担心支付律师费后律师不尽责、或付了律师费又怕打不赢官司的后顾之忧。对于案件标的额100万以上的,如果当事人暂时不能支付诉讼相关费用,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鉴定费等费用由律师事务所垫资。

业务范围
01
除法律禁止风险代理之外的案件均可风险代理
02
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禁止风险代理
03
婚姻、继承案件禁止风险代理
04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禁止风险代理
05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禁止风险代理
06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禁止风险代理
服务流程
01
审查与律所现有客户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02
为客户提供咨询,提出诉讼方案
03
客户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给承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
04
律师准备材料和证据
05
律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保全申请
06
律师代理案件开庭审理
07
代理案件二审或再审
08
代理案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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