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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草案婚姻家事法律规则变化
发布时间:2020-05-23   分享到:

 

本月两会召开,我国第一部民法典即将诞生。现行婚姻法将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取代。婚姻家事法律规则有了很多变化,这些又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调整呢?

一、婚姻家庭一般性规定有所调整——未来多胎有望。

(一)移除实行计划生育规定:计划生育政策将会进一步松动,政策会逐步会向鼓励生育倾斜。现在已经放开二胎,在不久的将来,三胎都不是梦。

(二)新增了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的价值导向:强调家风、家庭美德、家庭文明,使法律调整的侧重点进一步明确,某些不良风气,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其法律成本会相应提高。

(三)确立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收养标准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简单来说,不是你想收养就能收养的到的,关键看是不是最有利于被收养人。

(四)明确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主体范围:便于进一步明确彼此之间权利义务界限。

二、结婚规定有变化——结婚要坦诚哦

(一)晚婚晚育应予鼓励这一规定被移除。该政策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遥相呼应,同时被移除,鼓励生育意味明显。但本次结婚年龄并未有所调整。当男未满二十二周岁、女未满二十周岁,无论你们的爱情再美,都不能登记结婚。

(二)重大疾病不再是婚姻无效情形,而是可撤销情形。随着科技不断进步,很多疾病都可以被治愈,将该条定为无效情形已不符合时宜。本次民法典(草案)便将该情况归为可撤销情形。

(三)婚前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明确告知。这点也是为了运用法律推行诚实美德。想要隐瞒重大疾病骗婚的,这条路走不通。

(四)胁迫情形请求撤销婚姻期限改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与现行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相比,这个期限更合理。毕竟,有可能结婚登记一年内胁迫情形依旧存在,但请求撤销的权利确过时效了。

(五)婚姻无效或被撤销,明确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规定,无疑是进一步有效保障受害者权益,也进一步推动了优良家风。比如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一旦撤销,无过错方就可要求损害赔偿。毕竟被骗者无辜,结了个婚,对个人社会形象影响太大。

三、家庭关系及离婚规定有重大变化——协议离婚悔婚风险高

(一)部分相关司法解释列入法典范畴。日常家事代理权、夫妻共同债务、婚内财产分割、亲子关系确认或否认、首次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起诉等司法解释编入法典,其法律效力进一步提高。尤其是亲子关系确认或否认规定,比原有司法解释保障力度更强,尤其是对非婚生子女。比如非婚生的成年子女可以要求确认亲子关系。

 

(二)离婚冷静期入法、悔婚风险大。就协议离婚增设冷静期,冷静期满,一方不去领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协议离婚悔婚风险陡增、离婚成本进一步提高。温馨提示:结婚莫冲动,离婚不易、且行且珍惜。

此外,这个冷静期可能会成为家暴施暴者控制受害者的新型手段。比如,我同意协议离婚,离婚冷静期一过,我就不去领离婚证。这样多用几次,会彻底消耗受害者离婚摆脱控制的动力。在此劝解:家暴想离婚,直接诉讼吧。

(三)离婚补偿适用范围扩大。现行婚姻法中,离婚财产补偿制度只是适用于采用约定财产制度的婚姻关系,而草案则取消这一限制,只要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辅助另一方工作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都可以要求补偿。

这一条有利于保障家庭妇女。毕竟,家庭妇女为了照顾家庭,可是损失了自己的社会机会,一旦离婚,想再融入社会的难度会高很多,离婚补偿多多少少可以改善这一不利局面。

(四)明确离婚时,财产应当照顾无过错方权益。这也是通过提高过错方的离婚成本来强行推动优良家风。现行婚姻法原则上五五分,财产分割也很难照顾无过错方权益,这让很多无过错方在离婚时甚至会怀疑法律公正、感觉法律并未惩罚过错方。这一情况在民法典草案中将得到进一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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