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丰东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成立于2013年11月,是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执业机构,在安徽合肥和山西太原设立分所。
本所在律师参与诉讼或仲裁传统业务的基础上,深化服务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为市场主体提供登记设立、资质审批手续办理,人力资源管理,财税筹划,合同审核,股份制改造,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证券及基金发行,债权债务及重大资产处置、重组,投融资,对内对外贸易,企业分立合并,部门或分支机构裁撤,项目引进、退出或主体解散,破产清算,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等综合法律服务。同时服务于“依法治国”战略,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本所办公场所位于凤城八路水晶新天地,与西安市市委、市政府行政中心毗邻,紧邻地铁四号线中医医院站,距西安高铁站车程仅10分钟,距机场半个小时路程,交通便利。
本所现有高级合伙人8名,执业律师32名, 实习律师及律师助理多名。同时聘请多名教授、博士及司法行政系统退休干部与律师共同组成团队,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本所注重公益,长期为老弱病残孕群体、社区群众以及经济困难人员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荣获“西安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十佳公益律师事务所”“七五普法最佳律所”等荣誉称号。
本所建立了党支部,严格要求执业律师提高政治站位、遵循行规、遵守执业道德、恪守法律红线,树立律师形象,维护律所声誉。经过多年的抱朴守正,本所已成为是一家规范运营的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要求
1、认同丰东律师事务所发展理念、适应丰东所的发展模式;
2、具有良好的法学专业功底、良好的专业教育背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已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具有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有稳定案源;
4、工作作风严谨、职业操守良好,无不良执业记录,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及创新思维。
陕西丰东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本所管理费实行1+1 组合模式或者1+0单人模式:一名主办律师+一名辅助人员(辅助人员可以是 实习律师、律师)共同组成办案搭档或律师单独办案。主办律师承担下列费用后,其余收入全部归主办律师所有,律所不干预主办律师内部利益分配,辅助人员的工资社保费用由主办律师承担。
(1)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为:1万元/年。管理费用于律师事务所下列必须的费用支出:年检费+物业水电网+取暖制冷+内勤工资+保洁+财务+组织相关活动、过节费等。
(2)乙方可以要办公位或房间,也可以不要办公位或房间。办公位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年;房间的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
房间费和工位费用于下列费用的支出:打印耗材、维修、纸张等在律所办公资料费,水晶新天地停车费,在律所办公午餐补助,为提升个人业务量和能力的广告宣传、培训等。
缴纳此项费用的律师可以凭借水晶新天地的停车费发票、本人广告宣传、培训支出发票以及律所统计的本人工作午餐消费记录为依据将缴纳的费用报销,报销额度以缴纳金额为限,超出部分自行承担。当年未报销余额年底清零,不带入下一年度。没有缴纳此项费用的,根据实际发生额承担本人消费支出的相关费用。
(3)税费根据律所统筹标准缴纳。
(4)社保费、年检费等费用由主办律师自行缴纳。
(5)以上管理费用包括除与律所或其他在先介入律师利益冲突以及涉嫌违法违规违纪案件外的全部诉讼、仲裁案件代理手续管理费以及法律顾问合同、律师函、关于纠纷解决的法律意见书等风险可控的非诉讼事务管理费,但是不包括上市、并购、资产重组、股权转让、重大资产处置、破产等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这些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办理根据风险程度与甲方另行协商。
有意向者,请将简历发送至40500208@qq.com或添加微信:fhlawyer 1335920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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